1.遗失了车牌、行驶 证、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证书要否先到车管所补办再办理报废?
答:无需。假如报废汽车遗失了车牌、行驶 证或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证书,仅需机动车辆所有人填写一份遗失声 明并签名盖章,即可办理报废,无须另行补办。
2.报废汽车需要提供那些资料?
答:报废汽车用户除报废汽车及车牌外,还要提供以下有关资料:①汽车行驶 证正副证原件;②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证书;③用户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填写《机动车辆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用户若为单位,在机动车辆所有人签字处盖单位公章。
3.报废汽车未年审,能否办理报废?
答:可以,并且不需补办年审。
4.用户名称与行驶 证用户名称不一致怎么样办理报废?
答:仅需提供有效的用户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即可办理报废。
5.保留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答:用户拥有原机动车辆三年以上,先将二手车报废并填写《汽车报废采用原汽车号牌状况登记表》,汽车报废后,用户购新车后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时,向车管所申请采用原机动车辆号牌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