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气脱硝催化剂测试技术规范(GB/T 38219-2019)》
该准则规定了燃煤、燃油、燃气、垃圾和生物质燃烧等产生的烟气中氮氧化物净化所使用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催化剂的概念、术语、测试项目、测试办法、检测装置。适用于平板式、蜂窝式、三叶草形催化剂测试,波纹式、颗粒状催化剂等也可参照实行。准则于2020年5月1日推行。
2、《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推行
3、《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从5月1日起开始实行,不仅将在北京市全市范围内禁用超薄塑料袋,商超和集贸市场亦不得不收费供应塑料袋。
4、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置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实行。
5、《山西省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方法》、《太原市机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方法》、《太原市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条例》、《锅炉高端污染物排放准则》(DB14/1929-2019),5月1日起实行。
6、自2020年5月1日起,全国工程造价甲 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对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晋升甲 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 级资质延续申请根据下列程序办理审批事情。
(一)申请。申请晋升或者延续工程造价咨询甲 级资质企业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软件按提示填报申请信息,自动生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 级资质升级/延续申请书》(见附件),打印并签字、盖章后,送(寄)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二)受理。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有关企业填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 级资质升级/延续申请书》,并出具受理单。
(三)审批。我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审批建议。
(四)公示。我部通过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专栏公示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晋升甲 级资质的审批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日。
(五)公告。我部通过门户网站公告符合工程造价咨询甲 级资质晋升或甲 级资质延续条件的企业名单,并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 级资质证 书。
(六)核查。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我部通过随机抽查、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查等方法,核查企业承诺内容,重点核查企业营业额和职员是不是符合资质准则需要。
以告知承诺制方法获得工程造价咨询甲 级资质的企业,核查完成之前,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状况涉及资质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 级资质。






